文化的生老病死

文化会和生物一样经历生老病死,有新陈代谢,乃至代代相传。

每年正月,石邮村每家每户都要“跳傩”祛邪驱瘟。

当我们谈论某种文化现象的“生命力”的时候,我们心里知道,这只是在运用比喻,因为抽象的文化,与生命科学意义上的“绳命”,毕竟不是一回事。

但是如果我们足够诚实,就必须承认,我们对生命的认知,在科学领域还存在一些关键的空白。比如,人类尚不能在实验室里制造生命。也就是说,关于生命如何发生这件事,我们目前拥有的最靠谱的知识也只是假说。
除此之外,文化生命又的确表现出许多与生物生命的惊人相似之处。比如,文化会和生物一样经历生老病死,有新陈代谢,乃至代代相传(凭借“文化基因”);有相互竞争、厮杀,也有协同合作,乃至形成生态系统,共同进化。
人皆有死,然而人多贪生怕死。人的这种心理投射在文化上,于是有了“文化保护”。所以,需要保护的文化,非老即病。人类的大多数“传统文化”如今都可以划入保护的对象。其中老态龙钟或者病入膏肓的,我们这里一般称之为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。还有些文化已然死去,留下若干躯壳,就只能算“文物”。如今文物走俏,所以也有许多人故意杀死文化,以便弄出更多文物来卖。
从这角度观察中国的许多传统文化,比如中国戏,可以看出它不仅衰老,而且病得不轻。衰老是正常的,全天下的娱乐,怕有一多半是戏剧的子孙后代,它也该歇歇了;而病则是特殊的——作为酬神节目的传统中国戏,一旦被抽掉民间宗教的脊骨,定无法逃避瘫痪在僻远山乡的命运。
但即使治好病,衰老仍须面对。对于日渐衰老的文化,保护到底意味着什么?追问这样一个答案无比开放的问题,就如同追问人到底为什么活着。我当然也没有最终的答案,不过我认为,如果保护意味着躺在病床上插满导管做植物人状,毕竟也挺可悲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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